同時不可愛多過一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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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、愛情, 並非以性愛丶性行為作基礎。
男女之間一種互相關懷、互相欣賞、
互相分享等,亦係愛。好似知心朋友,
知音人咁。
我四十多年前結婚,三十多年前識到一
位女朋友,當時佢想嫁俾我。三十多年
後今日,我哋依然有聯絡互問好。佢有
一女,老公亦退休。
此外,二十多年前我亦先後交上兩位菲傭
姐姐,而家一位已經定居加拿大,另一位尚
在香港工昨,我哋亦經常見面。
以上佢哋全都知我已婚,太太尚在。
婚姻,用骨肉兒女家庭去維持去證實;
而愛情就要用上十年廿年甚至一生,去留
下一切嘅往事。
[ 本帖最後由 RV356484 於 2023-1-24 05:53 編輯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