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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年夢想是25 歲前把自己嫁出去。前夫是大學畢業,家中獨子,認識不久,她媽媽急急幫我地付首期買了間二手居屋,以我條件能找到他,我主動提出結婚,並選擇聖誕節註冊。
結婚第二﹑三年就因為我要返工無幫手煮飯﹑和生孩子後前奶奶和我媽媽的爭拗,搞到大家對對方存有好重的心病。
前夫跟我以前是同事,後來我總結到他性恪是很受『口碑』影響的,其他男同事覺得我好就追我,睇樓時見人話好就買個間,最可怕的是婆媳問題逐漸變成姑嫂杯葛。加上佢獨自到大陸工作﹑居住。10 年婚姻後我已經感覺『冷暴力』對待我了。我有一種莫名的感覺,是他和我行房時加添對女方姿勢的批評。直覺他召妓。我知道我的婚姻已經完,我有提出過離婚但佢唔肯。
此時我選擇移民。我以為走咗我會舒服點,但我仍在意他在大陸晚上總關手提電話。我忍著唔爭吵但我內心好辛苦,就咁又過了十年移民太空人生活。我腦海跟他已經沒有甜蜜回憶,只記得上第次我提出離婚時,他對我有少少不舍的溫柔,我不自覺『重施故技』提出離婚,佢答應並沒有餘地,最後是他單方面在澳洲提告離婚。
我算求仁得仁了,無論如何我是活該的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