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98
發表於 2020-7-26 12:53 PM
引用:原帖由 grace1grace 於 2020-7-25 09:35 PM 發表
我唔同意你講法,愛一個人係從佢相處時既付出和感受而定,對方咁折磨我,分手後仲要我幾唔平復先正明到係愛過?你傻架! 其實分左手就分左手,你最重要係爭取盡快復元好情緒重新出發,你覺得唔舒服就已經証明左你係在乎呢個人,需要幾耐平復就睇好多野,例如本身性格較正面定負面,幾唔捨得對方,點樣分手法等。例如以你case,你幾乎係個不愉快經歴,咁一定比好多人快復元到,因為都早走早著。咁最常聽聞到既case係女仔一路同對方相處開心,對方錫佢,無吵架,但有一日因對方見異思遷而無端被分手,呢d往往就最難去平復。
出黎玩就要輸得起, 輸唔起就返屋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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